划重点!全国首个用户侧储能技术导则正式印发

发布时间:2023/12/27    作者:administrator




浙江省能源局正式印发《浙江省用户侧电化学储能技术导则》

该导则由浙江省能源局提出,杭州储能行业协会、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联合编制,内容覆盖建设与运维的关键技术要求,内容详尽且适用性强,是国内首个关于用户侧储能全过程的技术规范。

导则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规定、建设条件与容量确定、并网、储能系统、监控系统、保护通信与控制、电能计量、防雷与接地、验收与调试、消防与安全,共计14个章节和3个附录。


《导则》重点内容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用0.4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额定功率100kW及以上的用户侧储能。

2

建设条件与容量确定

用户侧储能容量确定应校核用户内部负荷峰谷比,储能配置容量不宜导致用户内部负荷峰谷比倒置。

储能系统安装后宜能实现内部负荷峰谷比达到或接近1:1。

3

并网电压

用户侧储能推荐采用变压器低压侧接入方式,单个并网点容量应与电压等级相匹配,不宜超过以下限制:

0.4kV接入不超过1000kW(含);

10kV接入不超过6000kW(含);

20kV接入不超过12000kW(含);

35kV接入不超过30000kW(含)。

4

并网点选择

用户侧储能并网点宜设置在用户变电站(所)的高、低压母线处,不应设置在用户供电线路和低压馈线线路处,不宜设置在车间配电房高压母线和末端配电室(箱)处。

 0.4kV并网的用户侧储能系统,原则上一台变压器的0.4kV低压母线侧设置一个并网点;在单台变压器容量2000kVA及以上,且用户变电站低压侧空间位置充裕,可增加一个并网点。

10(20)kV用户高压侧并网的用户侧储能系统,原则上一条母线设置一个并网点。35kV及以上用户10(20)kV并网的用户侧储能系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并网点。

5

保护通信与控制

通过10(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专线方式并网的用户侧储能,并网线路两侧宜采用电流保护,当保护整定或配合困难时,可采用差动保护

用户侧储能公共连接点应装设逆功率保护装置,保护功能作用于控制用户侧储能放电功率。

用户侧储能应配置独立的防孤岛保护,非计划孤岛时应在2s内动作,将用户侧储能与用户电网断开。

10(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用户侧储能,应具备采集、上传运行信息和接受、执行控制指令的能力,宜采用光纤专网方式。

6

防雷与接地

用户侧储能应在并网点设置自带保护脱离功能的防雷保护装置,并具备当防雷装置接地短路故障后能立即脱离电网的功能。

用户侧储能变压器的高压侧应靠近变压器装设一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MOA)。该MOA接地线与变压器金属外壳连在一起接地。

7

验收与调试

用户侧储能在并网前应向电网企业提出并网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并网。

用户侧储能的并网验收,应在各子系统完成各种交接试验、安全评估、安装验收、接入电网测试(如需)等工作并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开展。

8

消防与安全

用户侧储能设备四周应设置围栏或围墙等措施。

用户侧储能应采用自动灭火系统,锂离子电池室/舱自动灭火系统的最小保护单元应为电池模组,每个电池模组可单独配置灭火介质喷头或探火管。自动灭火系统应满足扑灭模块级电池明火且24小时不复燃。

有爆炸风险的用户侧储能应设置泄压装置。

项目业主是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的用户侧储能安全管理应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用户侧储能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和使用。

9

运行维护

用户侧储能运维单位应按业主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要求,制定运行检修和安全操作规程。

用户侧储能应配备专业的运行维护人员,上岗前应经储能工作原理、设备性能、故障处理、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消防安全知识以及应急处置流程等培训。控制室、电池室等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应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具备消防设施及器材操作能力。

用户侧储能巡视检查应包括日常巡检和定期专项巡检,巡视检查应做好记录。


10

应急处置

项目业主宜主动向本地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报备用户侧储能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与本地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消防救援联动机制。

项目业主应在消防控制室或门卫值班室配置消防应急资料箱,放置有助于灭火救援工作的各类图纸报告、重点部位情况、所涉及的储能系统安全技术说明、设备布局图、工艺流程图、应急预案等必要资料,并及时更新内容,以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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