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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电化学储能项目奖励200元/kWh;光储充、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按投入20%奖励

发布时间:2024/01/18    作者:administrator

佳合丰新能源获悉,深圳宝安区政府发布了《宝安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该措施重点支持光伏、新型储能、智能电网、综合能源服务、氢能“4+1”新能源产业体系。


方案提出,对年产值增量1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企业,按每1亿元产值增量奖励150万元的标准,给予最高4500万元的奖励。根据深圳政策,储能等作为战略新型产业之一。


在新型储能示范项目领域,围绕本区范围内的输变配电设施、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商业园区等应用场景,鼓励企业开展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融合项目示范,对已并网投运且实际投入500万元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储能配置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按照储能设施装机规模给予200元/千瓦时的补贴,对单个项目最高补贴300万元。


此外在绿色低碳项目领域,支持企业在本区范围内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光储充一体化、光储直柔一体化、集中供冷、能源托管、微电网、氢能应用、碳捕集与封存、近零碳试点等绿色低碳项目,高标准建设一批带动效应显著、示范意义突出的推广应用标杆项目,实际建设投入5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在超充等智能电网领域,对具备车网互动功能,且包含单枪同时满足最大充电功率不低于480kW、最大输出电压不低于1000V、最大输出电流不低于500A条件的公用超充设施,按超充电堆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资金补贴,单个充电场站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