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合丰新能源获悉,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印发了《2024年福建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该方案于12月初开始征求意见,目前获得正式通过。
根据该方案,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可参与市场交易。
独立储能可参与的电力交易包括:
年度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交易 月度交易 发用电两侧合同转让双边协商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交易 月内交易 滚动撮合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交易和发用电两侧合同转让双边协商交易 对于电力用户,方案规定: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含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原则上全部直接参与市场交易,鼓励10千伏以下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网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代理购电工作。 推动新增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自并网运行起6个月内应全电量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含变压器增容和新增户号的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 储能与电力市场曾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过较为详细的介绍,可参考文章:福建2024年中长期市场交易:储能可参与,≥10kV工商业用户全电量参与